本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9号文件,批复设立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9月14日银复[2001]143号《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批复》,中国建设银行已获准办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代理业务。
一、发行时间:以本公司随后公布的《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
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等有关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二、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组织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四、销售地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建行银行的代销网点(具体见发行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8092666,传真:010-66102133,66102111,机构直销电话:010-66102196。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中国建设银行热线:95533
欢迎投资者咨询。
近期,本公司将会同中国建设银行抓紧作好基金发行准备工作,初步订于11月下旬刊登《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承诺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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