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李彦)北京证管办于日前召开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查动员会”,要求各上市公司从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性、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自查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详见A17版),共分六大类80多个问题。
据悉,此次自查是继北京证管办今年推出的《上市公司行为规范》系列丛书以及制订
并对外公布的《上市公司巡回检查工作规程》、《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审查工作规程》后,在上市公司具备自查知识的基础上推出的又一监管创新形式。其目的在于通过自查强迫上市公司再学习,提高公司的自我约束力。上市公司通过这80个自查问题与自身的运作情况相对照,可以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程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使监管机构能够更全面地掌握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规范情况,同时可以检验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自我决心和行为。
针对目前公司治理制度框架下正在积极推行的独立董事制度上所存在的缺陷,北京证管办主任张新文在会上提出,应该从独立董事的推荐和监管保障方面进行完善。按照独立董事的推荐制度,尽管消除了制度上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但潜在的经济关系不容易被发现,由于缺乏对独立董事的监管,存在经济关系的独立董事不能公正地行使职权,反之便有可能遭到公司董事会的打击和免职,因而存在隐患。如果建立一个专门用于推荐独立董事机构,并且对其进行管理、监督以及再分配,不但可免除其后顾之忧,还会有利于独立董事完全按照公司的治理制度发挥董事的作用,真正体现这一制度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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