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日前发函至各派出机构,要求各证券公司对B股业务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予以纠正,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要制定和完善B股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内控。凡是不查不纠或只查不纠、继续违规经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中国证监会机构部要求各派出机构,督促辖区内各证券公司自查自纠,密切关注其B股业务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敦促证券公司予以纠正。据悉,近期,国家外管局对一些证券公司开展B股业务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继续对这项业务进行
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证券公司在开展B股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而且还损害了证券公司的形象,为B股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中国证监会要求各证券公司认真填写“自查自纠调查表”,并将自查报告及调查表于11月10日前报送当地派出机构,同时将电子邮件发至证监会机构部。据悉,该调查表列举了多项违规行为,如违规将境内居民B股外汇资金汇到境外,违规将B股资金境外运用,违规吸收外汇资金进行B股经纪,违规代理境内法人B股交易,违规为境内投资者开立境外投资者B股账户,违规进行境外投资,办理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内部转账,违规自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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