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一起挪用30亿元公款炒股牟利的案件,近日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指控,原南京市中山集团财务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刘利民、原江苏雅博商贸投资公司总经理王爱林,1996年6月至11月,动用中山集团财务公司证券营业部资金人民币11.67亿元,申购“山东黑豹”等股票,上市抛售后,赢利639.6万余元。其后一
1997年7月,刘利民辞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用挪用公款炒股所得的巨额资金投资开办了江苏民盛投资发展公司。随后,王爱林也用挪用公款炒股所得的资金成立了房地产公司。2000年5月,执法部门得悉此事,迅速对此展开了调查,二人迅即落入法网,被两人挪用的公款已经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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