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备受关注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预计本月底左右出台。这是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童道驰,在昨日召开的“公司治理改革:中国与东亚”研讨会上透露的。
童道驰在会上称,为了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证监会制定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该规则对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激励机制以及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间的关系等都
作了详细的规定,使上市公司的治理有章可循。他还透露,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违规违法的事后查处和惩罚,证监会目前正在建立上市公司分类管理制度,即在对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信息披露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监管,而对于高风险公司将予以重点关注和监管。同时,要求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对其辖区内上市公司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另外,证监会还建立了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快速信息监管制度。
在谈到上市公司质量时,童道驰指出,我国上市公司业绩总体平稳。上市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先行者,从整体上来看其质量还是优于非上市公司,其中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从2000年的统计数据看,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稳中有升,整体盈利能力也有所提高,而且,平均盈利能力高于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而亏损面也比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低。同时,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亏损面也处于较低水平。
针对今年一些上市公司出现的业绩滑坡现象,童道驰解释说,这一方面是行业的原因;其次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审计水准的提高,“挤出”了上市公司业绩中含有的“水份”,使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更真实;对于中期预警、预亏的企业来说,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公司股本扩张速度太快,经营业绩没有同步大比例跟上,每股盈利被摊薄所致。
童道驰还指出了目前上市公司中存在的问题。他认为,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披露不真实;其次是还存在一批高风险的公司,除了ST、PT公司外,还存在一些表面上绩优却隐藏着很大风险的公司;另外,上市公司被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掏空”的现象增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问题严重,增加了上市公司风险等。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一是由于转轨时期的历史和外部环境的原因;二是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国有产权虚置等问题;三是会计准则和会计服务不到位,会计、审计中介机构存在协助上市公司造假、虚假披露的情况,或是在财务审计中发现问题而不敢或不愿发表拒绝或保留意见;四是中小股东诉讼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外部环境来约束上市公司;五是监管力量和手段不足等。
童道驰表示,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监管部门除了加强事前把关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事后监管。他指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主要是以信息披露为主。目前上市公司中还存在着一些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地方,这不是因为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而是因为对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还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如取证难,缺乏执法手段及需要其它司法部门的配合等;缺乏有效诉讼机制。(记者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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