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有关部门正在对照WTO规则,组织清理国内已经发布实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安排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最近国务院发出通知,对清理后的法规正式废止的有70余件。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包括《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保险法》在内的数百部法律法规均在修改之列,全部修改工作至少需要几年时间。
有关法律工作者提出,《证券法》实施2年多以来,对于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该法律出台时的条件限制以及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产生的新情况,使这一法律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该法对于某些有利于证券业发展的国际通行作法没有作规定,而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对证券业与银行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原则,却提出了严格要求。入世以后,实行证券、银行、保险业混业经营的国外巨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市场,将使实行严格分业的国内金融机构无法应对外国同行的挑战。因此,对《证券法》有关方面内容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但多数法律界人士认为,现在就着手修改《证券法》,时机还不够成熟。全国人大《证券法》执法检查报告也明确阐述了这一看法。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于中国证券市场,入世后的发展格局,还没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另一方面,现行《证券法》实施时间较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还没有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况下匆忙修改法律,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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