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查,银广夏董事魏德元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违规事实,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公告全文见第3版)
公告称,2001年8月15日,银广夏董事魏德元接受新闻记者的采访,对外披露与事实不符的信息:1、将客户向银广夏发出的购货问询文件表述为“意向性购货协议”,涉及金额
鉴于魏德元多次违反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且经深交所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继续发生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2.2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银广夏董事魏德元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晓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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