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做出了《关于不给予宽限期未批 PT中浩将成第三家退市的上市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为何不给予PT中浩宽限期?从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中所透露出的信息,我们突然发现所谓ST、PT公司的退市风险可能比投资者想象的大得多,而且有些投资者可能已经追悔莫及了。
PT中浩被勒令退市有三大意外,是当初一些投资者在决定冒险刀口舔血时万万没有想
到的:
第一,当初股民在投机中浩时,正是深圳鸿基集团入主并即将实施资产重组之时,大家是抱着资产重组成功后中浩有希望扭亏摘帽的憧憬介入的,谁会想到就在宽限期内鸿基集团不仅知难而退,而且白白浪费了中浩最宝贵的重组宽限期,使得后来者,有心重组,无力回天。
第二,PT中浩公司公布的2001年中期报告显示,该公司2001年中期实现净利润111.5万元,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出具了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核查,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审慎的,PT中浩2001年中期实际已亏损。明眼人谁也看得出中浩的所谓重组扭亏,实在是虚假的不得了,这种在以前的市场中大行其道的做法因此受到限制,也是自中浩而北市场重视。
第三,谁也不会想到获得宝贵的重组宽限期后上市公司股票却一直处于停牌阶段。按照深交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在PT中浩公司申请宽限期和获得宽限期后,PT中浩公司一直在进行债务重组的谈判工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和股票交易的公平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PT中浩”自2001年6月19日起暂停特别转让服务至今。”事实上投资者却正好因为这所谓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做法,活活丧失了“纠正错误”的机会,明知道鸿基集团退出之时,中浩已经难逃一劫,投资者却无法自救。
其实,类似于中浩的还有深金田和郑百文,也是至今没有一天的交易,也许有关的投资者心里也开始打鼓了。类推下去,那些连续亏损两年半、积重难返的公司又何尝没有这样的风险呢。
不忘中浩前车之鉴,警惕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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