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 银广夏董事局今日发布公告称,10月15日收到该公司四家法人股东与深圳市发特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及托管意向书》。根据该意向书,四家法人股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银广夏法人股总计8100万股(占银广夏总股本的16.04%),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深圳发特公司。若此股权转让成功,深圳发特公司将成为银广夏第一大股东。
公告同时称,据股东通报,该意向书尚需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待
获得批准,双方再行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
公告显示,四家拟转让银广夏法人股的股东分别是,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拟转让3100万股)、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3200万股)、宁夏计算机研究所(拟转让400万股)、深圳兴庆电子公司(拟转让1400万股)。转让价格将以双方共同聘请的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200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银广夏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受让成功后,深圳发持公司保证三年内不转让银广夏股权。
公告还就意向书中涉及的股份托管目的解释称,此次委托管理是四家法人股东转让上述股权报批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措施,是为了保证股权转让过渡期经营工作免受影响,保证重组工作的连续性,并推动重组工作顺利进行。托管期限为《委托管理协议》生效日至股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托管权限限于所涉及股权的管理权。
据公告披露,深圳发特实业公司是一家在深圳注册、从事多种行业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其前两大股东为海南鼎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口保税区永泰贸易有限公司。据公告声明,深圳发特公司与银广夏四家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记者 殷占武)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