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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暂不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有道理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0月11日 08:09  CCTV经济半小时

  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法院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暂时不予受理涉及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理由是目前法院尚不具备审理条件。这一消息传出后,许多投资者纷纷表示不理解。按理说,法院应该是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受损害者利益的地方,那么,最高法院出台这个规定是为什么呢?到法院具备审理条件,投资者还要等待多久?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是在什么情况下发布406号通知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研究室民事处处长 曹守晔:一方面是立法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司法方面的原因,立法方面的原因是指证券法对民事责任规定得相当抽象,不够具体,法院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司法方法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人员素质,第二方面是我们在司法解释方面还没有公布民事实体方面的司法解释。

  记者:刚才您谈到我们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方面还有很多缺陷,最高人民法院在解决这些缺陷方面,正在做哪些工作?

  曹守晔:最高法院目前正在着手做司法解释的前期准备工作。

  记者:如果没有司法解释,依据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的法院能不能够公平公正地审理像亿安科技银广夏这样的民事赔偿案件?

  曹守晔:就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从纯粹的立案条件上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条件,法院应当受理,应当立案,但是由于证券纠纷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范围比较宽,影响也比较大,为了讲求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样我们就针对这一类案件暂时不予受理。

  备受关注的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目前共有363人集体委托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索赔额度共为2460万元。原告于9月20日分别在北京和广州两地法院提出起诉。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该在7天之内对是否受理该案件进行明确答复。巧合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21日就签发了这份暂不受理涉及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406号通知。

  记者:亿安科技的投资者以及他们的律师团,现在都在等待、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你能不能告诉他们,他们还需要等多长时间?

  曹守晔:乐观地估计,明年应该能够出来。

  记者: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在起诉、立案和审判的时候,我们还面临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406号通知之后,会不会对许多投资者他们打算去起诉上市公司,对他们的诉讼时效造成一种破坏?

  曹守晔:这个问题完全有可能出现,但是如果是等我们正式出台了有关的司法解释的时候,如果按照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诉讼时效超过的话,我们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会特殊处理,不会因为最高法院发布了这么一个通知,而影响到对股民、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两年前,当上海的投资者状告PT红光的时候,法院的答复是驳回,不予受理。应该说,从当初的不予受理到今天的暂不受理,这无疑是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进步。从我国股市这十年来走过的足迹来看,对股市的坏孩子,监管和查处的力度是越来越大。经济半小时记者/张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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