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即将颁布实施。
这一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国有及法人股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每次续冻不超过6个月;法院作出冻结、解除冻结或者拍卖股权的裁定时,除送达案件当事人以外,还应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同时还要求国有股权持有人报其主管部门备案;执行股权必须经过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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