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最近指出,建立与完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王利明教授最近承担了“上证联合研究计划”中“关于中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的研究。王利明教授指出,由于《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存在诸多缺漏,致使《证券法》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遏制违法行为、规范证券市场发展
王利明教授认为,完善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主要是指完善证券法中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些责任具体包括: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
(记者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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