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9月21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近日向香港文汇报记者透露,2004年外国公司将可直接投资内地的证券公司,到2006年,外国投资者将容许直接投资国内市场。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与外经贸部就有关总公司在国外的外资企业上市问题商量详细、具体的细则。
据悉,外经贸部在此之前就已经公布了外资企业在内地举办的企业可以在内地上市。据悉,因为外经贸部是这些企业的主管部门,而中国证监会是市场的监管者,只要达到上市条件,并获得外经贸部的同意,中国证监会就会接受申请。
另据国家外经贸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处长曹宏瑛介绍,外资企业在内地发行A、B股,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正式出台,但其上市的程序与内地企业上市A、B股程序一样,不同的是,外资企业申请上市时,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其非流通外资股不能低于中外合资企业的25%;二是外商申请上A、B股必须符合外商在中国的投资产业政策。
同时,外资企业申请在内地A股上市,首先要向外经贸部申请把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制公司,然后再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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