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记者昨天从亿安科技股东共同诉讼律师团首席律师、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郭锋律师处获悉,由363名投资者推选出的诉讼代表人今天将向京穗两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对亿安科技等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这将是国内投资者状告庄家操纵股价第一起共同诉讼案。
据郭锋律师介绍,参与起诉的投资者有363人,诉讼损失标的总计达2400多万元。其中
176人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损失标的达1150多万元;187人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损失标的达1280多万元。郭律师告诉记者,此次起诉有7个被告。原告以亿安集团及董事局主席罗成、受中国证监会处罚的4家公司(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操纵亿安科技股价、亿安科技上市公司散布虚假信息为由,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郭锋律师表示,考虑到诉讼标的数额巨大,诉讼费用成本过高,在起诉的同时当事人还将向法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而鉴于此次诉讼当事人人数众多,当事人专门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而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有关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交割单、有关凭证、资料等,就要装满几大箱,场面颇为壮观。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为此案专门成立由8人组成的共同诉讼律师团,自5月中旬就发出《关于向亿安科技股东征集委托拟依法要求民事赔偿的公告》,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该所的赵清律师也是律师团成员之一。
对于亿安科技投资者今日提起的共同诉讼,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宣伟华律师表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能够受理银广夏民事赔偿案,正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有力体现。(记者 牟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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