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李巧宁)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出席今天召开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大会”时说,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中国证监会正在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将在本次大会上讨论的《公司治理的基本标准及原则》;要求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2003年6月之前至少拥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在5年之内发展一大批独立董事,期望他们在3至5年内在公司治理方面产生影响;在诚信义务方面对董事进行培训;通过投资者教育计划来提高全社会的公司治理意识;改革管理层报酬制度,创造激励和绩效评价机制等。
史美伦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如果我国资本市场的质量得不到提升,这些潜力将无法变成现实。最近我国市场出现的违规现象,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管理人员侵占公司资金、做假账、滥用募股资金、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是薄弱的。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对责任和诚信义务的意识淡薄;漠视股东的权利和利益;管理上存在过失行为;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的公正性。
史美伦认为,中国公司文化的历史相对较短与国企改制上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是造成公司治理薄弱的原因,如上市公司管理层由省级或者地方政府任命,这表明他们不是向股东负责,而是向地方政府负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从而导致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她说,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的股东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负责任的管理层为公司而非控股股东的利益服务;公司管理人员的功能和责任有清晰的界定;适当的内部机制,权利与责任相互制约并达到平衡;适当的文件记录保存制度;遵守法律;及时、充分地向市场披露重要信息。
就全球化问题,史美伦说,全球化表明中国的公司将要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公司竞争,意味着国内投资者将有更多的投资选择,而中国的公司只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才能抵御和面对全球化的竞争。
最后,史美伦谈到监管者推动公司治理的作用,她强调指出,监管者的作用在于,保证规则和监管的透明度;保证法规和规则的适用具有确定性;保证执法的公正和统一;严惩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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