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冰)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分别为0.093元、0.108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48%、4.39%;中报事后审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截至9月1日,深交所516家上市公司已全部披露了2001年中期报告。至此,深交所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圆满结束。目前深交所对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的事后审查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这项工作将于9月中旬完成。
据统计,已披露中报的516 家上市公司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0.09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48 %,与上年同期大致持平。总体来看,上市公司2001年度中期业绩呈现以下特点:
深 市:
一、主营业绩稳中有升。据统计,2001年深市已披露中报的516家上市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为50374.44万元,平均主营业务利润为9467.2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11.45 %和 8.43%。中集集团、五粮液和东方钽业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996元、0.84元和0.51元,位居深市上市公司前列。PT渝钛白扭亏为盈,主营业务利润由上年同期的1278.24万元提高到今年的2683.52万元。
二、行业业绩表现不一。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整体业绩稳定增长,深市已公布中报的23家房地产公司平均主营业务利润8042.94万元,平均每股收益0.0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两项指标分别增长18.57%和5.26%。交通运输仓储和能源电力行业类的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分别为0.11元和0.15元,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家电类上市公司业绩下降幅度较大,平均每股收益为0.06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2.86%。
三、亏损情况有所改善。2001年中期共有60家公司亏损,占公司总数的11.63%, 较去年的64家有所减少。平均每股亏损金额由上年同期的0.15元下降到0.13元,平均主营业务利润由上年同期的700.27万元大幅提升至3165.62万元。但同时也有部分公司业绩下滑幅度较大,如吉林化纤、清华紫光等。
四、现金分配比例提高。2001年中期有34家公司推出利润分配方案,其中30家公司提出现金分配方案,平均每10股派1.38元;而去年中期推出利润分配方案的29家公司中只有14家提出现金分配方案,平均每10股派1.15元。
为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于6月底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拟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做好与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有关信息披露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后,又颁发了《关于拟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期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拟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是否需要审计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精神,深交所于7月3日向各上市公司发出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01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就中期报告的编制、电子文件的录入、文件的报送及落实执行证监会政策精神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在2000年年报披露要求亏损公司发布预亏公告的基础上,深交所进一步规定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公司发布业绩预警公告。根据要求,60家亏损公司除银广夏外,其余59家上市公司均进行了预亏公告,其中6家PT公司发布了三次预亏公告,另有40家公司进行了业绩预警公告。
今年的中报披露在信息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时间安排方面都较往年取得较大进步,具体体现在:
一、内容丰富,信息披露更充分。在往年中期报告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等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今年中报增加了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重大事项中增加了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有关事项的说明,2000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还需披露2001年上半年对相关事项的解决情况以及监事会就董事会的说明发表的意见。上市公司还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在比较财务报表中增加披露2000年年度利润表数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新会计准则和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对公司200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在中期报告正文中编制利润表附表。此外,绝大多数公司依照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和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部分公司还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二、制度更新,财务状况更透明。依照新会计准则及制度,在原有四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需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使上市公司更真实地反映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
三、安排合理,披露时间更均衡。为了使今年的中报披露更加均衡有序,深交所提前征询上市公司的意见,根据每日最多安排28家的原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了各上市公司中报披露的时间,并在具体披露过程中注意随时进行动态调整,收到了较好效果。在上市公司的积极配合下,与往年相比,2001年中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又有了新的突破。截止今年7月31日,10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中报,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0.75%;截止8月20日,披露公司达447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86.63 %,与上年同期的406家相比,披露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亏损公司一改往年集中在8月底披露中报的现象,60家亏损公司均较为均衡地披露了2001年中期报告,PT公司也依时完成了中报披露工作。
此外,中期报告也暴露出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突出、委托理财情况严重、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等;部分公司未及时预警,甚至有少数公司未进行业绩预警。
本报上海电(记者 华强 黄希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01年中报披露工作已告结束。在今年的中报工作中,上证所严密部署,严格要求,统一审核标准和处罚尺度,加强事中及时处理,加快事后审核监管,已对157家上市公司作出审核处理,目前事后审核工作仍在抓紧进行中。
截至2001年8月31日,上证所应披露中期报告的635家上市公司全部通过该所网站和指定报刊披露了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沪 市:
其中,烽火通信等10家新上市公司采用上市公告书暨中报的披露方式。 据统计,635家上市公司扣除PT公司后,今年中期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080元,比去年的0.1117元有所下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9%,比去年同期的4.31%略有上升。亏损公司41家,比去年同期减少15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证所于7月初开始认真落实上市公司中报披露工作,特别是针对今年中报编制和电子文件制作中的新要求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部署。首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中报均衡披露,每日不超过35家的要求,在征询上市公司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上旬确定了各公司中报的披露具体时间;其次,上证所于7月中旬在上海、厦门和成都分片召开了中报工作会议,向各上市公司传达中报通知精神,帮助上市公司领会和掌握相关法规政策内容;第三,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功能,在上交所网站上专门开通了“上市公司联络”栏目,将中报编制相关的法规文件集中列示,方便上市公司查阅,并通过问答、电子邮件等形式适时针对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解答。
在各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下,2001年中报披露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并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及时预警效果良好。在督促公司继续及时做好业绩预亏的基础上,今年特别要求盈利同比大幅下降的公司,及时作出盈利预警。截止7月31日,共有42家和32家公司按规定分别预亏和预警,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更有效地避免了以往年度“业绩地雷”的现象。
第二,网上披露工作进一步完善。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中报披露期间,上证所上市部设立了信息制作小组专门负责中期报告上网文件的制作工作,这一措施大大提高了网上披露的中期报告质量。今年7月至8月,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网站累计下载2001年中报590万份,大大高于去年同期的230万份。
第三,克服困难,努力实现均衡披露。由于上市公司在今年中报中首次采用新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资料,并须在中报中披露采用新会计制度对上年利润表进行调整的结果,同时中期报告报送系统(光盘)的内容与格式也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客观上上市公司中报编制的工作量比以往大。经过上证所和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今年中报还是比较好的实现了均衡披露。据统计,至2001年7月底披露中报129份,占总数的20.28%,至2001年8月20日披露中报544份,占总数的85.83%。
第四,635份中报有181份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占总数的28.46%,其中172份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去年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占35.74%。
从已经结束的事后审核统计来看,针对157家公司在中报披露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上证所及时要求有关公司刊登中报补充说明公告68份,提供书面说明备案55份;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已发内部通报批评11个,监管关注涵17个。目前,中期报告事后审核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在中报登记及审核过程中,上证所发现今年中期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个别利润大幅下降公司,如上海梅林、ST高斯达、中新药业等未在规定时间前预警或根本没有进行预警,对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部分预警公司未严格执行上证所中报通知中有关及时预警的规定,32家预警公司中有27家预警时间集中在7月25日至31日之间。大部分预警公司的公告表述模糊不清,套话较多,对利润下降的具体幅度则没有明确说明。
第二,部分公司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例如,对于“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大部分公司只是按照中报准则的最低要求,罗列一些如经营范围、投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财务指标等,对取得的成绩讲得多,面临的问题讲得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取得招股时承诺的收益,公司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等基本没有说明或披露过于简略。另外,“下半年计划”由于中报准则无硬性规定,大部分公司的披露基本流于形式。
第三,在执行新会计制度的问题上,公司之间在把握尺度方面存在差异。包括新四项计提在内的更为严谨的新会计政策,对上市公司夯实资产质量是一次推动,但是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自行确定,大部分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没有经过审计,因此不少公司没有严肃对待新会计制度的要求。有些公司大幅度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个别公司减值准备超过期初净资产10%以上,而有些公司则只是更改了会计政策,基本没有计提准备。
第四,从中期报告中可以看到,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有部分上市公司还通过收取资金占用费的形式维持公司业绩。
第五,关联交易的披露质量仍有待提高。有些公司虽然造中期报告中揭示了关联交易,但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作价依据等重要内容。
在审核中报的过程中还发现,不少公司没有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据悉,2001年中报事后审核工作预计于9月中旬结束。(华强 黄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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