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涛)
北京消息 为保证《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日前,财政部就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财政部要求,要把会计信息质量作为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把打击和查处造假账等违
法行为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尤其要严肃查处上市公司假造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的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为了利于工作深入,财政部同时列举了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上市公司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投资、资产减值准备、关联方及其披露、或有事项等。国有企业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银行开户、资产、所有者权益、损益、担保、抵押等。行政单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银行存款、预算资金、结余、支出。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专用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及结余分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要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过硬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直接抓一批重点检查单位。另外,要注意搜集典型案例,对一些典型案例,应将其违法、违规情况、情节、金额、处理情况等作出详细的记录和分析。财政部近期将组织督导组分赴有关地区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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