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波
北京二手房市场虽然已发展了几年时间,但仍属于初级阶段,买卖二手房的人基本多为解决基本居住问题,极少有用于炒房而购买的。政策的调控手段应该根据市场的发展逐步进行,过急、过快反而会适得其反,北京的房地产二级市场可以说刚刚建立起来,还需要政府政策扶持,使其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手房交易的主要品种又恰恰是已购公房。购买这类房子的消费人群多为中低收入者,二手房的条件正好能为这些收入不高的普通百姓解决居住问题。因此,比如对房改房、回迁房、康居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上市交易时均应给予政策上的照顾,(比如须征营业税的房屋,两年征收的起算期可以购房合同为准等)使这些人能够买得起价格低廉的房子,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好理想。同样,那些卖掉已购公房或回迁房的消费者,会进行升级置业再买新房,这样既能够有效地促进一、二级市场的良性互补,又符合国家的发展要求。另外,政府对房地产一级市场的住房结构调整,也同样能够达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所以,从市场角度而言,政策调控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出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根据市场现状区别对待,这样既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又能维护中、低收入百姓的基本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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