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房价 四川严控拆迁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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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22: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我省最新出台的《通知》指出,对调控措施不落实的地区将通报批评 本报讯 (记者 黄玲)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房市调控权威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四大措施着力于房地产市场,旨在将住房价格上涨控制在合理水平。
四大调控措施包括:一、调整开发结构,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住房供应。各地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及进度安排,在土地供应前提出规划设计作为前置条件;二、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减少住房被动性需求,扩大住房供应渠道。加快解决已购住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取消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中各种限制性前置条件,鼓励存量住房上市交易等;三、加强市场监管,控制住房置业投资,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强化房地产开发和商品住房销售监管,加大对住房交易税收的征管力度等;四、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定期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理性投资和消费。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对稳定本地住房价格工作负总责,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把稳定住房价格提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从供应和需求等方面采取有效调控措施,切实稳定本地住房价格。 《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虽然是局部性和结构性问题,但不及时加以控制或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的问题。各地要本着积极稳妥、把握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等要求,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对调控措施不落实、住房价格继续过快上涨的地区将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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