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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的外地人凭证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19:4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从即日起,来长沙购房的外地人,只要提供其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并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即可以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据悉,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允许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包括长沙市及长铁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
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长沙市城区住房时,可以到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介绍,办理公积金跨地区贷款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是在原住地正常缴交公积金满一年,且贷款前三个月无停欠缴者;其次,必须有足够的还款能力,须以所购房屋作抵押;此外,还必须提供足额的首付款。

 (记者 章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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