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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廉租房艰难破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7:49 中国青年报

  喻劲猛

  本报昆明3月28日电

  3月22日,下岗职工李立岗看到本地报纸上关于昆明市第一批廉租房建设的报道后,兴冲冲地跑到昆明市房管局问:“我能不能申请一套?《申请表》在哪领?”

  与此同时,头戴红色安全帽的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王卓,站在昆明市廉租住房工程建设工地上,抬头仰望正在建设中的18幢楼房。

  据介绍,该工程于2004年11月份开工,预计今年6月底完工,将建1000套廉租房。这批房全部为框架结构,单套的面积均在50平方米左右。

  这是昆明市第一批廉租房。这批被贫困户寄予厚望的廉租房整整迟到了5年。

  资金困扰

  其实早在1999年,建设部发布《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后,昆明市便开始筹备廉租房工作了。开始,工作机构设在房管局安居处。2001年,安居处更名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处。

  原昆明市房管局廉租处副处长张微说,从1999年到2003年,廉租房的筹备工作一直停留在前期准备阶段: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调研,拟定实施方案、细则,制作申请、审批表,起草方案报批等。而且,工作停停走走,反反复复,“雷声大雨点小。”

  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和土地的实际困难没有解决,”张微说,“其中主要是资金。”

  云南省建设厅房地产处副处长黄媛说,“建设部门没钱,只能给予政策支持。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还得靠当地财政。”

  而长期以来,财政部门就根本没有为廉租房准备的预算。昆明市财政局预算处的一位负责人说,廉租房是“很细节的事,预算科目中就没有。”而且,“财政每年的实际项目支出可能已经远远超出预算,哪还有富余。”

  “意外之财”成全了廉租房

  2004年3月,建设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明确了廉租房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补充资金,还有社会捐赠和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新办法算是把财政部门给拉进来了,解决了资金问题。”有关人士说。

  恰好,2003年,昆明市大规模出售公房,财政有了一笔“意外的”收入。

  2004年昆明市“两会”上,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廉租住房小区确定为当年的重点工程项目,列入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

  原昆明市计委为该工程项目立项批复的总概算为1.5亿元资金。市财政局把它列入“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预算上就有了保障。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这批廉租房,全部由市财政出资,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要是没有这笔收入,廉租房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建得起来。”负责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的昆明市财政局综合处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廉租房没有专账,没有正常的预算安排,没有固定的提取比率。这次建房的主要资金来源,还是属于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呼唤公共财政体系

  据云南省民政部门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昆明市约有“双困户”2.3万户,而云南省的“双困户”约有18万户,需要通过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这1000套房也只能是杯水车薪,”黄媛说,目前云南省缺的就是廉租住房房源。“而建设资金来源不稳定是最让人担心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廉租房建设资金的预算尚无法进入地方财政部门的“法定增长项目”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有60%要被提取为风险准备金,有30%以内被用于管理费的支出,余下的10%中有三成要上缴省财政,七成用于廉租房建设。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这七成每年只有大概70万元左右。昆明市财政局的有关人员透露,社会捐赠用于廉租房建设的目前几乎没有,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又具有不确定性。

  有关人士认为,云南省的廉租房建设之所以一直难以推动,主要是受经济发展状况和资金来源的制约。住房保障作为政府的公共职能,它的发挥需要公共财政体系的保障。“其实,全国不少地方面临的都是和云南同样的问题,”黄媛说,“不知道这批廉租房建好之后,下一批又在什么地方。”

  “采访手记”

  廉租处被“挂上空档”

  昆明的廉租房建设主要是受制于资金困难,但还不仅仅是资金困难。

  据了解,当地政府为了选一块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合适的”建筑用地,前前后后共找了11块地。后来,干脆狠狠心在已规划好的银河片区的边角划出一块“现成的”政府储备土地进行建设。

  这块地如果挂牌出让,每亩的价格在85万元,“这本来是可以有增值收益的土地,”土地部门的官员对划出一块“豆腐块”话语中透露着心疼。“政府本来就应该在土地规划中每年定量拿出土地满足廉租房的用地,”建设部门的官员说。

  昆明市房管局原来设有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处。2004年5月,却以“城市管理职能重心下移”为由,把机构下划到四个城区,20名工作人员全部分走。但是,据了解,接管工作的四个区并没有成立相应的廉租处,机构被“挂到了空档上”,原来的处长改去了监察队,副处长被市局借调回去处理安居房产权证办理的收尾工作,人员四散。该省建设部门的官员对市里的工作找不到人衔接颇感头痛。

  其实,国家五部局共同签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本身已经表明了廉租房建设不只是哪一家的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预算、规划欠缺,职能失位,都会对这项工程产生整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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