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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谁来挑战房贷律师费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15:09 法制日报

  谁来挑战房贷律师费霸王条款

  北京消协明确表态支持消费者打官司

  本报记者 辛红

  “房贷律师费是银行和开发商两个主体的共谋,是一种霸王条款。如果消费者想通过诉讼解决,消协将支持。

  ”近日,已渐乎冷却的房贷律师费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在做客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时指出,购房人贷款购房时所交的个人按揭“律师费”应该由银行承担。

  事情引起消协的关注是好事,但自产生以来就备受质疑的房贷律师费能否最终还消费者一个明白,消协将有哪些动作,未来仍值得关注。

  律师完全是为银行服务

  房贷律师费的产生主要是房贷过程中需要律师见证,最早是由国内银行从香港引进的。律师见证本意是对房贷过程中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在此过程中,银行和借款人作为交易双方,都分别享受律师提供的相应服务。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律师不是由双方协商,而是由银行指定,而且享受服务的是银行,交费的却是买房人,律师见证也早就流于形式。

  一位最早从事房贷业务的秦律师对记者表示,房贷前期审查本来应该由银行来作,交给律师后,律师根本不可能一一去核实资料的真假。买房人的身份证明,律师无法核实;买房人的收入证明,同样无法核实。在有的律师事务所,核实的电话也不打,主要由助手填表盖章,律师签字。更可怕的是,房贷律师费并不完全由律师支配,还要返还一定比例给

开发商和银行,滋生了腐败。

  消协建议保留收据以备诉讼

  事实上,房贷律师费自产生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各方质疑,多位法律学者曾对记者表示,房贷律师费违反了合同法中合同自由和谁享受服务谁支付费用的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条款。

  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多次将其列入

霸王条款,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曾十分明确地表示,无论借款人还是银行,谁享受律师服务谁就应承担付费义务,银行无权为借款人在支付律师费方面设定义务。这种情况的出现,是银行借助自己优势地位在进行强制交易。

  但多年质疑都无法撼动银行霸权。张明认为,房贷律师费是银行和开发商两个主体的共谋,是一种霸王条款,律师费应该由银行出。明年消协要开始在律师费上有所动作,主要考虑跟有关部门一起,先从行业自律开始。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就在媒体上披露、公开点评。

  张明建议,如果哪个消费者勇敢地站出来,请保管好收据和其他的证据。消协法律知识中心将帮助其公开诉讼,由一两个案子来作为突破点。

  据悉,对于房子、汽车等消费品,北京市消协正在积极推动纳入正在调研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细则》,通过法规明确予以保护。

  多家银行已开始取消

  在北京收取房贷律师费的潜规则运行多年情形时,许多人不了解的是,上海等地是不收取的,部分银行也是一直不收的,但这些银行受房贷业务市场份额所限,影响力很小。

  目前,工行、农行、交行、光大等一些银行已免去律师见证环节,但业内人士分析,免去律师见证环节并不是因为银行发现自身违法所致,而是有的银行发现律师见证流于形式,规避不了风险,产生大量假按揭。

  这笔占购房款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左右的律师费到底何去何从,是由什么部门取消或由买房人和银行协商,还是交由诉讼解决,值得期待。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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