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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病受害者讨要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14:15 华夏时报

  4名患者均告市卫生局处理疫情不及时 法院昨日立案<

  大事看点

  昨天,第一位对市卫生局提出行政诉讼的螺病患者在宣武区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这标志着福寿螺事件走向了司法程序。另外,上周末提交起诉状的3名螺病患者也收到了立案通知,诉讼对象同样是市卫生局。

  正式立案

  4位患者都告卫生局

  昨天上午8点半左右,螺病患者谢小姐来到宣武区法院立案厅。前天夜里11点左右,她接到宣武区法院的通知:次日上午9点到宣武区法院立案厅等待法院是否受理对市卫生局的行政起诉的决定。

  据谢小姐介绍,她于上周三(11月15日)向宣武区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11月16日,另3名螺病患者也递交了诉市卫生局的行政起诉状。

  “6天来,法院和我通过几次电话,我一直表示自己要坚持诉讼。”身为律师的谢小姐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当在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昨天上午的立案手续非常顺利。”谢小姐告诉记者,昨天下午,另3名患者也已经接到宣武区法院通知,可以立案。

  诉讼理由

  卫生局对疫情处理不及时

  记者了解到,这4位患者所递交的行政起诉状,都以北京市卫生局为被告。他们认为,北京市卫生局在已经接获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报告后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里,未及时履行应急处理的职责,导致螺病患者受损事实的发生及扩大。基于此,患者以市卫生局作为不及时为由提起了诉讼。

  4名患者请求法院判令确认市卫生局行政行为违法,并给予由此提出的国家赔偿。据了解,谢小姐要求的国家赔偿包括误工费和医疗费两部分,共计18525.53元。

  被告回应

  “我们将准备应诉”

  昨晚,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将准备应诉”。同时,该负责人表达了卫生局的观点:“第一,广州管圆线虫病不是法定报告病例;第二,北京初次发生这样的病例,医生需要有认知过程。”

  新闻链接

  蜀国演义将开新店

  “虽然卫生局曾开出了大罚单,但是41万元对于蜀国演义来说,我觉得太少了,起不到警示的作用。”昨天,一位患者还对卫生局给予蜀国演义的行政处罚提出了异议。螺病

维权小组告诉记者,20名维权患者计划于本月27日向朝阳和西城法院集体提起民事诉讼,状告蜀国演义。

  而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蜀国演义即将在东直门增设一家新店,目前正在筹备当中。

  华夏追访

  若胜诉,不惠及其他患者

  如果这4位患者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是否会惠及其他患者呢?对此,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说:“按照法律来讲,这个结果只适用于原告和被告,即使这4位患者胜诉了,其余的患者也不太可能获得赔偿。”

  另外,曾有患者家属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她本人咨询了宣武区法院立案厅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她,行政诉讼的3个月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她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诉讼时效是从我们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受到损害开始,对此,那个负责人解释说这个起点应该是卫生局8月17日向社会公布的时间,这样,到现在3个月的时效已经过了。”

  对此,邱律师解释说:“诉讼时效已满,患者仍享有‘诉讼权’,但是已经没有‘胜诉权’了,法院很难支持他们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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