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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猪肉为何放倒300多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14:16 人民网

  自9月13日以来,上海市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9个区、300多人。而关于流通到市场上的瘦肉精猪肉的来源,经过相关部门的追查,已确定供应商的进货地点为浙江海盐,流向上海全市66个贸易市场。而令人蹊跷的是,执法部门经过几天来的调查验证可以确认,当天在市场内销售的肉,都是从正规渠道批发来的。

  正规渠道也发现瘦肉精,肯定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规或执法方式本身还有漏洞。事实上,近年来在食品安全领域,各地发生的“正规渠道不正规”的事已有不少。据央视《东方时空》9月18日报道,上海相关人士坦言,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中,还没有把瘦肉精作为重要项目列入其中。在其它媒体中,也有有关专家谈到,对于瘦肉精的检测,活猪检测要比肉品检测容易得多,但是现在的检测,又几乎全放在力所不及的市场终端——猪肉上,没人对活猪的此项指标进行检测……

  面对时过境迁的生产与流通环境,

食品安全标准过时,其实还仅仅是所有“过时标准”的一小部分。今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目前中国安全技术标准有的是空白,急需制定;有的是十几年不变,急需修订,不少事故的出现与此有关。

  瘦肉精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我国悄然流行,接着在浙江、广东、河南发生了瘦肉精中毒事例多起。据农业部2000年在几个省的抽检,发现“瘦肉精”的使用率为19.8%。这么长的时间,这么高的使用率,而政府监管,从法规到执法都难以有所作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监管体制掣肘,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关系没有理顺,难以形成法规的系统与执法的合力。仅以食品安全为例,其法律体系行政主体就涉及到许多部门,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务部
、粮食局……这么多部门,如果背景再放到基层政府,要做到有效地协调与配合,难度可想而知。而由于职能部门的关系无法理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之间相互冲突,标准主体不规范,标准无法沟通等问题随之而来,这一方面使那些甘于“混日子”的执法部门可以信手拈来推脱责任的理由;一方面又使那些富有责任心的执法者既痛心疾首,无可奈何。

  据《经济日报》6月27日报道称,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京成立。该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队伍初步建立,这支队伍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按安监总局的要求和委托,承担组织起草和审查安全监管标准、安全生产综合性标准、工矿商贸安全标准等工作任务,修订、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争取用3年时间初步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多年不变或缺失的安全标准的修订、制定工作。笔者以为,以专家队伍来替代传统的“部门起草规章”,很大程度可以避免视野局限及“既立法又执法”弊端,是一个观念上的进步。那么,食品安全领域,何时也能突破传统,效仿上述思路,给消费者带来前所未有的惊喜呢?(作者: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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