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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新标准果冻依然杀人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15:55 法制晚报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今年4月16日,3岁的袁佳豪因误吸果冻,导致心脏骤停、循环系统衰竭而死亡。

  由于小果冻引发儿童死亡的事件频频发生,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会于去年年底出台了新的果冻生产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直径不得小于3.5厘米。但遗憾的是,按照新标准生产出来的“大果冻”仍然在制造着悲剧——导致小佳豪死亡的果冻,直径为3.72厘米,完全符合国家新标准。

  更令人担忧的是,悲剧还不止发生在小佳豪一人身上。据悉,日前,一岁零七个月的陈若宁在吃果冻时被噎致死,罪魁果冻直径为4厘米。看来,国家新出台的果冻生产强制标准,并没有完全解决果冻的安全问题。

  小果冻杀人,大果冻为什么依然杀人?笔者以为,首先,新的果冻标准规定比较含混。规定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必须彻底退出市场。但目前市场上卖得最好的一种小果冻,其上口的直径是4厘米,符合国家新标准,它的底部却不到2.5厘米。这样的果冻符合不符合标准?如果符合,岂不是吃上面的安全,吃下面的就不安全?

  第二,对于小果冻的直径不小于3.5厘米这一新标准,很多接受采访的医学专家都认为不能保证儿童的安全。给小佳豪进行抢救的徐恩明医生就认为,果冻即便做大一点,当小孩子把它咬碎以后也就不大了,再分散到每个支气管口就非常危险。他认为,对于5岁以下的孩子,吃大、小果冻都很危险。

  看来把果冻做大来应对“果冻杀人”,这剂药未必对路。笔者以为,出路应从两方面去找:一是禁止把果冻出售给5岁以下儿童;二是从果冻自身改进,禁止生产所有的小果冻;或者改变果冻的配方,不准使用海藻胶原料,使果冻入口即化,即使卡在喉咙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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