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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深圳医保点 延伸到广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 18: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欧阳四平、通讯员王彤报道:记者昨日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从8月1日起,深圳肿瘤病患者到广州五家指定医院看病可享受医保待遇;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等三个项目今后均可医保记账85%。

  深圳社保中心根据目前医疗保险审核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参保人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将心脏移植、肝脏移植和恶性肿瘤的细胞免疫疗法等三个项目列入该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今后深圳市参保人做以上三个项目的治疗时发生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

  社保中心已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五家医院签订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从8月1日起,深圳市参保人因患肿瘤病经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14家市级区级人民医院介绍即可前往广州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医保待遇享受,即在职员工可记账90%,退休员工可记账95%。

  据了解,深圳市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实行记账,按要求办理介绍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如确诊为肿瘤,则通过开发接口软件或网上医院直接进行记账,并且按协议书规定,保留相关资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指纹及介绍转诊单等)在患者病历中。如非肿瘤患者,则需自己垫付现金,返深后按该市社保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网络未开通前的过渡期由参保人先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再按《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社保机构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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