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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命运悬而难决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 16:51 证券导报
○本报记者 宁远 实习生 杨楷模 ●时隔2005年12月9日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举行的《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已有半年时间,然而当初“争取在2006年上半年或更早出台这一管理规定”的承诺迟迟没有下文,电动自行车在海口的命运依然是个未知数。 时隔2005年12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举行的《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已有半年多时间,然而当初“争取在2006年上半年或更早出台这一管理规定”的承诺迟迟没有下文,电动自行车在海口的命运依然是个未知数。 交巡警部门:两年三道“封杀令”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电动自行车在海口的命运可谓是一波三折。 早在2003年8月15日,电动自行车刚刚进入海口市场,还远未形成气候时,海口市公安局就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的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中心路段,并具体划定了禁行区域,规定称:“违反通告者,将由市交巡警支队暂扣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2003年12月6日,海口市交管部门再次发布封杀电动自行车通告,称“凡违反规定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予以处罚”。2005年11月3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重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的道路上通行”,并表示对驾驶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将依法罚款1500元。 与此同时,海口警方还多次阐述了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市的几大理由:一是一旦放开电动自行车入市,许多市民会放弃自行车或公共汽车,选择电动自行车,原被禁止入市的20多万辆摩托车也将有可能被电动自行车迅速取代,将再度使海口交通陷入拥堵状态。二是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超标令人担忧,大多数现在已经成了电动摩托车。三是老城区不少路段基本没有一条完整的非机动车道,市中心区部分道路不具备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条件。四是,电动自行车入市不利于海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五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铅酸电池,它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都会污染环境,不利于海口市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管理与发展。六是超标、超重、超速潜伏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但让交管部门意想不到的是,在一片禁令声中,海口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还是与日俱增,迅速由刚开始的“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有未经证实的统计数字称,海口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约在5万辆左右。 立法部门:听证后半年无果 一边是警方从管理角度大力禁止,另一边却是市民从实际需要出发大力购买。至2005年下半年,管理者和使用者的矛盾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甚至有海口市民在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被交巡警部门查扣罚款后将其告上法庭。虽然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处罚电动自行车主的做法属于违法,撤销其处罚决定书和强制措施,但交巡警部门此后对电动自行车的态度依然十分强硬。 鉴于海南民间对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问题的呼声日益强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在2005年12月9日举行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这次被称为“国内首次为电动自行车问题举行听证”的听证会上,从100多名报名者中选出来11名代表虽然来自各个行业和各个阶层,但是几乎是一边倒的赞成电动自行车在城区上路,许多观点非常一致,只是在具体实施细节上有一些争议。 立法听证会结束后,法制办立法处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的关注非常高,立法的必要性也十分迫切,法制办将尽快完成这一立法程序,争取在2006年上半年或更早出台这一管理规定。 2006年3月初,海南省法制办通过媒体发布消息称,经立法听证,海南省政府日前初步拟定出《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为发扬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省政府法制办就《决定》的具体内容,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人都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好日子终于来了”,多数媒体也认为“倍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将尘埃落定”。 然而,就在曾经一度对海口市场失去信心电动自行车厂商重新杀回,市民的购买欲望也再度高涨之时,海口交巡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却兜头一盆冷水浇了过来,交巡警部门称,“省法制办此次向社会征集意见是为了出台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做准备,如果海口今后允许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海口交巡警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海口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后,再根据海口市道路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划定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区域。”这也就是说,在相关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前,电动自行车仍不能进入海口中心城区行驶。 此后至今,尽管关于电动自行车命运的讨论在海南各大网站仍如火如荼,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却再没有任何消息。 电动自行车:命运悬而难决 杳无消息对商家市民而言,更是不安心。一商家在接受《证券导报》“财经海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能够尽快发布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挂牌上路的最后结果,不论是好是坏,至少让他们能给顾客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正挑选电动自行车的王小姐认为,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听证会已经过去半年了,应该有个说法了,有关部门的久拖不决不仅是对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不负责任,也会间接影响到政府职能部门在公众心中的形象。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最新管理法规还没出台前,仍然将按照此前海南省公安厅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来执行。电动自行车在海口全市规定范围内仍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机动车道行驶。他说:“交巡警支队作为一个执行机构,没有权利制定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能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出台的管理规定来对待电动车上路问题。”他还明确表示,交巡警部门也希望能够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明确法律规定,这样也有利于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有更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那么,为什么在经过听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有关《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出台的问题仍然迟迟没有下文?记者多次致电海南省法制办,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主要是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还需要再研究。”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今年3月就《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又对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新提交给了有关部门。但究竟什么时候能够出台,他也不好说。 “既然像北京这样的城市都给了电动自行车一条生路,海南在这个问题上又何必犹豫不决。”海南一法律界人士认为,作为一种新兴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有其不可比拟的技术与市场优势,尽管电动自行车有其弊端。比如一些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过高易引发事故,但这完全是可以通过制定管理规定来规范的。所以,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问题上,政府应尽快做出决策,长久地拖下去有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效率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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