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门应对染发剂致癌事件负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07:06 中国青年报 | |||||||||
晏扬 据报道:北京市的韩女士,被医院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病魔抗争3个月后告别了人世。经确认,韩女士有十几年的染发史,这与白血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据介绍,经常染发会导致皮肤过敏、皮肤癌、白血病、乳腺癌、膀胱癌等多种疾病,因为染发剂中含有一种名叫“对苯二胺”的化学物质,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已经得到国内外
恕我孤陋寡闻,染发竟能伤人性命,我是第一次听说;染发剂中含有“对苯二胺”这种致癌物质,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而实际上,像我这样孤陋寡闻的人绝非少数。中央电视台在调查中发现,对染发剂会对人体产生什么样的危害,大多数人都表示不清楚、不了解,而越来越多不知道危害的人加入到了染发的行列,人们开始染发的年龄越来越小。这无疑是件很可怕的事,染发剂的各种隐性危害很可能在今后几年内凸显出来,将可能有更多的人像韩女士那样因为染发而丧命。 一方面,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染发一族,另一方面,人们对染发的潜在危害又懵懂无知。普通老百姓不是医学专家,他们不了解染发的危害是正常的,而有关政府部门面对无数“飞蛾扑火”一样加入染发队伍的人们,却长期不做任何提示、警告,不做任何宣传,这才是极其不正常的。实际上,很多受访的染发者都表示,如果他们知道染发剂事实上存在这么多的危害,他们可能就不染发,或者尽量少染发。这说明,只要有关政府部门稍作提醒,就可以让很多人免遭“对苯二胺”的毒害。政府部门却一直没有这样做,这是不是一种失职? 据专家称,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染发剂几乎都是化学性的,“对苯二胺”仍然在染发剂中广泛使用。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几年我国染发剂抽检合格率都很高,在去年4月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中,染发剂的合格率更是高达97.8%。这说明,我国现行的染发剂质检标准,并没有将“对苯二胺”列为违禁化学物质,相关标准并没有对此作出强制性要求。这就奇怪了,既然“对苯二胺”是一种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那么,质检部门以及质检标准制定者,就不可能对其危害性一无所知,为何我国现行的染发剂质检标准,却对这种致癌物质视而不见,不作强制性要求?这与其说是质检标准陈旧、滞后,不如说是有关部门责任心不强,对涉及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漠然视之。 据介绍,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染发剂,除个别产品在其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标明染发剂有可能引发皮肤过敏之外,关于白血病、恶性肿瘤等染发剂可能引起的严重危害都没有提及,致使很多消费者被误导。从道理上说,质检部门将含有致癌物质的染发剂确定为合格产品,如果消费者因为使用了这些“合格产品”而受到生命健康危害,那么消费者首先要问责的,就是质检部门。 政府质检部门职能缺位,没有承担起应负之责,是致癌染发剂长期畅销无阻、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主要原因。从去年的“苏丹红”到今年的“对苯二胺”,我们看到各级质检部门在一次次失职、一次次缺位。不知道还有多少危害百姓生命健康的化学物质不为人们知晓,不知道质检部门职能缺位的怪现象何时才能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