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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入伍化妆品 杭城超市调整还需缓冲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2日 10:46  《市场导报》

  作者:任立栋

  从9月1日起,“有效改善牙龈出血、防止牙龈萎缩”等广告词会逐渐消失在牙膏的包装盒上。据了解,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将牙膏、沐浴露正式列入化妆品,并明确要求化妆品要标注全成分,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届时,如有夸大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最高将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这样的定义正式将沐浴露、牙膏列为化妆品,终结了两者身份模糊的尴尬。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不得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不能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这一点也适用于牙膏和沐浴露。

  8月29日,《市场导报》记者走访了杭州世纪联华庆春店、乐购超市、好又多等多家大型卖场,发现仍有不少牙膏的包装外盒上存在暗示具有医疗效果的宣传语。

  例如云南白药薄荷牙膏,包装盒上明确标有“帮助改善口腔溃疡、牙周炎、口腔异味”等字样,中华牙膏也同样有“对抗12种牙齿及牙龈问题”的宣传语,常见的品牌如高露洁、佳洁士等也不能免俗。导报记者发现,这类牙膏售价普遍较高,如云南白药牙膏售价22.53元,LG“保护牙龈、改善龋齿”竹盐牙膏售价也要13.5元,比普通牙膏要高两倍。不少正在选购的消费者在与记者交流时表示,其实这些有功能标注的牙膏使用后并没有什么特殊效果,只是买个心安而已,但这类牙膏的价格的确高。

  为此,导报记者采访了杭州好又多超市凤起店公关部的负责人金花,她告诉导报记者,对于此次新规的施行,超市会和政府的执法时间同步,同时加强把关,目前一些新生产的牙膏新包装将会按照新规执行,但对于厂家来说还有一个消化库存的过渡时间。看来杭州的牙膏要真正完成向化妆品转变,还需要一个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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