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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康之宝喊冤:假货害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3:48 南方日报

  产品上了卫生部违禁名单

  顺德康之宝喊冤:假货害人

  有关部门称正在调查,望消费者慎用其产品

  本报讯 (记者 陈勇儒)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14种含有禁止加入食品的化学药物“西布曲明”的减肥食品名单,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处企业和产品,其中“康之宝胶囊(原名清盈一号)”标名由一家名为“顺德市康之宝健康制品有限公司”的企业生产。该公司昨日在接受顺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时辩称,该公司根本没有所谓“清盈一号”的产品,是被假冒该公司的“李鬼”所害。但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该事还有待广州局监查后才能得出准确结论。在准确结论尚未得出之前,消费者不可轻信相关声明。

  康之宝

  名称地址批号全遭假冒

  昨日,康之宝制品有限公司一位陈姓负责人说,该公司将在今天通过媒体向公众解释事件原委。在声明中,该公司称:“被国家

卫生部查处的‘康之宝(清盈一号)’,是不法分子盗用我司的公司名称、公司地址、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的非法产品。”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据目前他们掌握的情况表明,盗用者系广州一家名为“康丽源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康丽源与康之宝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投资关系,而且早在2003年和2004年康丽源就曾经因为被发现假冒康之宝字号而受罚,这次更假冒本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批号等,完全是嫁祸于本公司。”这位负责人还说,该公司早在2004年就改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康之宝制品有限公司”,而非被查禁产品包装上“顺德市康之宝制品有限公司”。

  药监局

  佛穗两地将联合调查

  顺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申放则向记者透露,在卫生部通知要求查禁该类食品时,该局前往该公司所在厂址顺德区容桂检查发现,整个厂房只有一位保安看守,并未发现其在进行生产。

  申放表示,由于此事已牵涉顺德、广州两地,该局已经将掌握的相关信息向佛山局和广州局转达,最终结论将有待于两地部门的联合调查。在有准确结论问世之前,还是希望市民慎用与“康之宝”有关的

减肥胶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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