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3县市试点合作医疗 1500万农民可报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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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10:00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2月5日讯 (记者 谭克扬 通讯员 刘后红 康平 王兵 王宁宁) 日前,省卫生厅厅长刘家望向本报独家透露:2006年我省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到43个县市,有1500多万农民可参加合作医疗并按比例报销住院和门诊医药费。预计到2008年,合作医疗制度将覆盖到全省所有农村县市,凡自愿参加的农民都可受益。 据省卫生厅提供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已进行试点的14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极为重视,将其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事来抓,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落实。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并从2003年启动试点以来,逐年提高了省级财政在配套资金中承担的比例。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努力保证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试点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为办好这件实事,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卫生部门与财政、审计、新闻宣传等部门和机构密切配合,开展了一系列的政策指导、业务人员培训及督查落实等工作。同时,大张旗鼓地开展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宣传,省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印制了12万多张宣传张贴画,各地编印了数十万份宣传资料,下发到试点县市、乡镇、村和农民手上,使广大农民了解掌握政策,提高参加合作医疗的自觉性。 各试点县市、乡镇坚持利民便民宗旨,针对当地实际精心制订和实施合作医疗方案,尽最大努力让参加农民得到更多实惠。长沙、醴陵、新田、隆回等县市,合理降低农民报销医药费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其中有的住院费用报销金额超过了1万元。今年新参加试点的29个县市,去年12月已开始试点启动工作。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谭克扬 刘后红 康平 王兵 王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