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出错可通过三种渠道要求核查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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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 10: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张旭东) 随着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今年1月份开通运行,目前已经有3.4亿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被收录在内。良好信用将会极大方便个人生活,但如果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发生了错误,则会给生活带来一时不便。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出错的原因最可能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个人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给银行;二是别人利用各种违规手段
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位负责人说,可通过三种渠道反映出错信息,要求核查、处理:一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二是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三是可以委托直接涉及出错信息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 如果对最终处理结果有争议,其本人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中加入个人声明。如果认为征信中心提供错误信息损害了个人利益,而且向征信中心反映后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还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这位负责人强调说,个人信用报告可能会出现错误,在错误更正前,可能会给个人带来暂时的不便,但一经修改后,错误信息将不再反映到个人信用报告中,因而也就不会影响个人一生的信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