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身处医疗保障真空地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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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7:2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董碧水 通讯员 顾复琪 有社会学专家认为,把活人送往殡仪馆只是一念之差下的道德越轨,但它也是企图终结“因病致穷”的危险尝试,这种行为自然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他提醒,这种极端道德变异现象,值得有关部门警醒:中国医改的矫正、中国社会的保障制度已到了一个临界点。
台州当地一名官员这样评价尤国英事件:人还活着,就被送进了殡仪馆,无疑是一件荒唐事。透过“活人送进殡仪馆”这起典型事件,反映出的是一个更为广阔的现实悲哀。 事实上,在今天的中国,如尤国英一样看不起病的人与家庭并不少见,尤其对于外来工群体来说,看病难是普遍面临的问题。同样来自四川的孙晓明,今年32岁,到台州工作已有5年,除了春节,一年中的其他时间都在台州。他在一家公司当机修工,公司除了每月给他不超过50元的医疗补贴外,不负担他的其他任何医疗费用。去年,他在工作时不小心让铁渣掉进眼睛,去医院清洗,一下子就花掉200多元。他说,要是感冒之类的小毛病是绝对不去就医的。“我们这儿的人都这样,头疼发热什么的,扛扛就好。” 据悉,在平桥村,这两年有两个尤国英的内江老乡因为看不起病,死了。他们都是30岁出头的男子,一个去年死于黄疸肝炎,一个几个月前死于直肠癌。 一名外来务工者说:“药价太高,吃不起,进医院价格就更高了。有点小病就自己扛,扛不住再说。”在许多外来打工者中流传着一句话:“不怕苦不怕累,就怕生场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去年出台的《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医保范围。但据调查,就是在浙江,很少有农民工同时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的。 “小病拖,大病挺,这就是目前一部分外来打工者面对疾病的真实写照。”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坦言,目前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没有覆盖农民工,“他们正成为被遗忘的群落”。 “并不是他们真的对自身健康和今后的生活漠不关心,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保障制度不适合像尤国英这样流动性极强的农民工。”曾在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多年,现供职于台州市路桥区政府的陈庆中说,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都需要有个累积性,这就将许多农民工拒之门外,无法保证“两保”的连续性。 有专家提醒:正在扩大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公认是针对农民看病难开出的一剂良方。但是,即使在这剂处方中,尤国英们也恰巧处于一个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由于没有城市户口,他们尚不能参加城市医疗保险;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能会要求他们返回原住地去看病。 “这样,尤国英们难免就游离在医保体系之外。”陈庆中说,即使他们在务工期间按规定缴费,而一旦跨地域流动,就无法转移和保持这些险种关系。加上看病贵的问题,即使参保,以他们有限的承受能力,仍然看不起病。“这恐怕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难中之难’,难就难在他们处于城乡二元结构的缝隙中。” 有关部门公布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由于经济原因,在我国约有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29.6%应住院而不住院。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40%的城镇居民、超过70%的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看病吃药都是自费;农村最低收入人群的人均收入是330元,而他们花在看病上的钱就将近90元,也就是说每挣4元钱就要花1元钱来看病。 根据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我国的人均政府卫生支出水平在191个成员国当中排名第131位,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却高居第15位。有学者认为,数据反映了一个严峻的现实:老百姓特别是贫困人群的医疗福利,亟待得到长足的改善。 采访中,政府官员也承认,大量贫困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打工,往往无力支付疾病、工伤所需的救治费用而放弃治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屡见不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