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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宣传疗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 09:4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6日讯 (记者 姚芃) 北京市工商局今天针对目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普遍存在的欺骗特点提醒广大消费者:看保健食品广告一定要先看它是否有“批准文号”;二要知道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宣传治疗作用,如果广告中出现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或者使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这就是一条虚假违法广告,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北京汇美进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其发布的“益福宁”保健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及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印刷品广告使用国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名义已被查处。

  “瓜拿纳”保健食品广告、“丽姿减肥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美国筑本筑高助长系统”等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目前工商部门已经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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