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疫员猪身上揩油 相当于一天白捡一头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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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7:27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辽宁丹东东港市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集体贪污案:东港市一动植物检疫部门专门从事肉猪检疫的小组,每天从被检疫的猪身上多割一公斤多的猪肉,然后再批发给肉贩子。这些检疫人员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平均每天都能多割100多公斤的猪肉批发出去,所得收入集体私分,相当于每天“白捡”一头猪。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这些检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多割样品肉卖钱私分,已不是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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