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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解决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8:05 北京晨报

  652台超龄电梯存隐患 市政府出台整治方案

  昨天,北京市副市长陆昊在“北京市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动员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我市老旧居民住宅电梯的安全隐患问题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解决。

  晨报提示

  电梯有隐患

  请您来举报

  “酝酿已久、态度坚决、明确责任、务求必胜”是这次市政府为解决老旧电梯隐患问题喊出的口号。陆昊副市长特别提到,在解决过程中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此前,晨报曾经多次报道过部分居民楼电梯故障频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在此,本报特向您征集居民楼里的隐患电梯,我们将陆续追踪报道。同时,北京市质监局也公布了12365监督举报电话。

  本报7月18日第4版《委员就在您身边》专栏刊发的关于本市居民楼内电梯年久失修的报道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市质监局调查

  据市质监局调查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底,全市在用电梯数量已达51838台,其中居民住宅电梯约2万台。“超过15年的电梯在运行中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光靠日常维护是无法解决的,必须更新或改造。”调查显示,虽然近年我市已陆续改造了4000余台老旧电梯,但到去年调查时仍有805台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

  截至目前,805台老旧电梯中已经更新2台,完成改造的有147台,因为房地产开发拆除了4台,“但还有652台,分布在城八区。其中,东城3台,西城45台,崇文1台,宣武27台,朝阳311台,海淀115台,丰台136台,石景山14台。”目前,这652台老旧电梯的名单已经发给了各区政府,尚没有对外公布。

  谁掏钱?谁的产权谁来管

  这652台老旧电梯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投入使用的,产权有的已发生了变化,“有的楼一栋楼房几十户产权,有的产权单位已经倒闭、破产,有的经济效益差,拿不出钱来整改电梯。”

  对此,市政府提出了解决意见,老旧电梯的产权人是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对于房改房,由出售公有住宅的单位负责。”还有一部分产权人与物业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这一部分按合同约定,可以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使用人作为出资主体。”

  这笔钱从哪里出呢?更新或改造电梯所需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公共维修基金,二是公有住宅的售房款。“不能解决的,由原售房单位筹集资金解决,单位实在无力出资,上级主管单位掏钱。如果上级主管单位也没钱,由区县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出资。”

  何时改?一年消除隐患

  目前,市政府已作出要求,市级、区级直管公房和中央、国务院系统在京单位统管房要在半年内消除安全隐患,或更新,或改造;其他居民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隐患问题,3个月内先拿出明确的操作方案,3个月后开始操作,力争在一年内基本消除。

  另外,每年都会有一批电梯步入年限超过15年的行列。对此,市政府要求市建委出台长效机制,比如在第一轮售房中留出足够的基金来维修、更新、改造电梯。

  晨报记者 王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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