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给黑窝点将被罚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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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7:5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爱玲) 出租房屋给各类黑窝点和无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这是北京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专项行动中传出的消息。 据了解,该项活动从昨天起将持续至国庆节。活动期间,工商、城管等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打击“黑旅店”、“黑歌厅”、“黑发廊”、“黑洗浴”、“黑游戏厅”、“黑废品收购点”、“黑二手机交易窝点”及“黑食品制售窝点”等8类违法黑窝点,
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介绍,与以往相比,现在北京的无照经营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从事小百货、小食品等小型服务经营的较多,投资少,技术含量低;二是开始逐渐向城乡接合部、郊区发展;三是“老乡带老乡”,在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形成了无照经营聚集区,甚至一个聚集区的无照经营几乎都是来自一个地区的人员。 崔建立说,根据掌握的情况,全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户共有110万户,而无照经营的就有约4万余户,无照经营聚集区237个,“在一些地区,无照经营者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当地村民的数量”。 崔建立表示,对各类黑窝点,工商部门将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取缔并严厉处罚,同时对为无照经营提供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将一并予以严惩,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正在研究制定一个长效机制,希望对出租房主的问题有一个根本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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