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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宣传抗菌转入地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6:54 竞报

  厂商大打“擦边球” 趁热促销洗手液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李殷) 按照国家卫生部《关于禁止化妆品进行抗抑菌宣传的公告》,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化妆品禁止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中宣传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医疗作用。但记者昨天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发现现在在超市中出售的部分沐浴露、洗手液等洗化用品仍然在以“抗菌、抑菌、除菌”为卖
点进行销售。

  在超市洗化用品区,“除菌止痒”、“除螨抑菌”等字眼在沐浴露、洗手液等外包装上随处可见,特别是洗手液,各大品牌都在以除菌效果为名进行促销活动。当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向促销员询问哪种洗手液的清洁效果比较好时,她极力推荐打着“除菌专家,健康全家”旗号的滴露洗手液。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正在选购除菌类洗化用品的顾客,他们均表示,对这些产品的除菌效果并不清楚,只是这些厂家在宣传其产品时加上了“除菌”等字眼,多一项功能,就多一项保证。此外,能够驱使他们选择购买某一洗化用品的原因还有价格、促销活动等。

  记者看到,牵涉到这次改革的部分洗化用品所标的生产日期为2005年6月28日,保质期为三年。而卫生部发布的公告中说“2005年7月1日前已经生产的此类化妆品可以销售到产品有效期截止”,也就是说,2005年7月1日前已经生产的此类化妆品可以销售到产品有效期截止。就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国家卫生部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属于企业个人的行为。因为从卫生部的公告出台到企业实际运作需要一个缓冲期,而有些企业就趁机打了个擦边球。据介绍,清洁类产品和消毒类产品有不同的行业标准。抗菌、除菌、抑菌是清洁类产品的功效,只有“卫消字”的产品才可在宣传上使用“杀菌,除菌”等字眼,且大多数“卫消字”的产品除菌效果都达到了99.9%。而市场上所出售的洗化用品大多为“卫妆准字”,究竟有没有除菌效果,要经过卫生部门的检测。

  此外,肥皂类产品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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