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假日四星酒店是假冒 300多业主投资打水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 07:07 京华时报 | |||||||||
5月24日,本报报道“金色假日酒店套牢投资者”一事。近日,延庆县房屋和土地管理局对此事立案调查。而北京市旅游局则证实,金色假日“四星酒店”的宣传是作假。 本报报道提到,300多名业主高价购买延庆县的金色假日产权式酒店期房,期待的高额回报成泡影不说,承诺的“酒店”用途在房产证上也变身为“住宅”。相关材料证明,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在“金色假日”项目审批中,存在种种违规嫌疑。
6月28日,业主得到延庆县房屋和土地管理局的通知,关于他们对金色假日酒店的投诉,土地局已经正式立案调查,两个月内给结果。 北京市旅游局饭店管理处的周处长则向记者证实,“金色假日”不是酒店,更不是什么四星级酒店。酒店的星级一定要在旅游局核准备案才行,而在市旅游局的备案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四星级金色假日酒店”,金色假日的违规宣传应受处罚,具体查处权归当地工商部门。对此,延庆县工商局经检科程先生介绍,早在2003年,延庆工商局就曾查处过金色假日,原因就是发现它广告宣传冒用星级名号,“当时他们宣传说是三星级酒店”。程先生表示,他们将再行查处。 另外记者调查发现,金都恒基公司开发金色假日项目缺少审批手续。 薪评律师事务所张万臣律师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开发预售商品房必须依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手续。而业主们告诉记者,最初购房时接待他们的金都公司曾出示过上述前四种手续,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便前四种手续,项目权属一栏也都写着是金三元公司,而不是金都公司。 “金都公司当时解释说,项目最初是金三元公司审批下来的,后来金三元把项目所有权转让给了金都公司,由金都公司来开发与销售。”业主们说,金都公司为了证明其所言不虚,当时还出示了金三元公司、延庆县房地产交易所盖了公章的证明材料。记者见到了有关手续的复印件。 但张律师告诉记者,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建设项目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金都公司要合法取得金色假日开发权,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把该项目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行。金三元公司与延庆县房地产交易所盖了公章的证明材料,都不能解决问题。 对上述问题,延庆县房地产交易所和金都公司方面都不予回应。 本报记者 邢学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