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7月6日电 (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广州飞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状告东莞市好亦多商贸有限公司音像制品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好亦多公司盗版光碟两张,赔偿飞碟公司两万元。专家表示该判决为正版商通过诉讼方式打击盗版提供了参照判例。
据广东高院有关法官介绍,去年6月21日,广州飞碟公司打击盗版行动组在东莞好亦
多公司内的一个档口发现,该档口销售的彩封为《芭比我不是坏女孩》CD、《放电摇头舞曲》CD等光盘中收录了由台湾豪记唱片有限公司录音制作并授权飞碟公司在大陆独家复制、发行的《芭比一起摇》CD等系列专辑中的《触电》、《真心至上》等123首曲目。飞碟公司当即会同广州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来到好亦多公司的经营场所购买了两张盗版音像制品,并申请公证处对购买音像制品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将购买的盗版音像制品予以封存,在持有音像档口开具的有好亦多公司印鉴的发票后,飞碟公司遂将好亦多公司告上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了4万元的索赔请求。
东莞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好亦多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但飞碟公司因遭遇盗版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和卖盗版者所获的利益难以确定,据此作出好亦多赔偿飞碟公司2万元的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好亦多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好亦多的上诉,维持原判。
有法律界专家认为,近日广东省高院作出的判决,为通过诉讼手段打击盗版销售终端提供了参照判例。
而飞碟总经理张晔对于维权的艰辛有着非同寻常的感受。他告诉记者,在全国音像市场,光《芭比娃娃》一个舞曲系列就出现了200个盗版版本。这些光碟有的完全照着飞碟的正版照搬,有的则是搞“大拼盘”,就是将该系列中的每个碟中一两首主打歌拼在一个光碟中。这种“大拼盘”盗版对正版商打击最大,因为一个“拼盘碟”笼络了大量精品歌曲,非常热销,令他们深恶痛绝。飞碟公司目前在广州中院状告音像店侵权的案件已达200多宗,再加上深圳等地的诉讼,数量接近1000宗。但他担心,打赢了官司能否就杜绝盗版。譬如去年9月,飞碟公司状告江苏扬州一公司盗版,该公司已经作赔并作出了保证。然而,今年1月,飞碟又发现该公司盗版,并竟已盗了飞碟53个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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