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毅 李丹
没有提供相应的空调服务,事先也未告知,却出售49元钱一张的空调列车票,让人坐的却是临时普通车厢。乘车的旅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刘天晓为这件“小事”较起真儿来。7月4日,哈尔滨市消协新闻披露中心对媒体披露了这起备受关注、长达两个多月的消费纠纷,经消协调解失败。刘天晓7月5日已写好起诉状,并表示将到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哈尔滨
铁路局在消费服务中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对方双倍赔偿。
旅客刘天晓今年54岁。据他介绍,今年4月24日,他在哈尔滨火车站售票厅购买了单程票价为49元的哈市至牡丹江的N1次新空调硬座快速列车车票,上车后却发现承运该线的车辆已由原来的空调硬座子弹头式豪华列车变为由3节硬卧和4节硬座车厢混编的临时普通列车。他还发现,这个被“偷梁换柱”的列车内竟无人报站,车内很冷,服务质量也极差。刘天晓立即向列车长问及此事,列车长的解释是“原车次的子弹头式列车需进库进行整体护体(即对车厢内外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所以改换车体。”对于为什么没有在售票厅进行公示告知,列车长答复:“不清楚。”
4月26日,刘天晓要返哈,又在牡丹江火车站售票厅购买了票价同为49元、开往哈尔滨的N4次新空调硬座快速列车车票。牡丹江铁路部门售票时也未告知此趟列车和他来牡丹江时的N1次一样为临时混编普通列车。
在多次拨打哈站段长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后,哈尔滨铁路部门始终没有向刘天晓作出任何解释。
其间的6月3日至4日,刘天晓因公事再次乘坐N1次和N4次列车往返于哈市和牡丹江市两地之间,49元一张的空调车票乘坐的仍然是由普通硬座车厢和普通硬卧车厢临时组成的混编列车。
6月7日,哈尔滨铁路局客运处给消协回复了《旅客投诉答复》,对刘天晓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当刘天晓拿到这份《答复》后,十分气愤,他说:“《答复》中对我的投诉回答根本不明确,全是避重就轻。”
7月5日,记者看到了这份《旅客投诉答复》。《答复》中称“N1次、N4次列车现行编组是新型空调车体,执行新型空调车票价。关于列车编组中卧车代坐使用,符合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则第23条2款规定‘软、硬卧车代用软、硬座车时,软卧每一下铺按3人、硬卧每一下铺按4人计算,不再加超员率。”对于刘天晓和其他旅客投诉列车温度低的问题,哈铁路局客运处在《答复》中称,“经认真了解,当天乘务中4车厢一位端的温度计显示的温度为16.5摄氏度,车厢中部温度为18摄氏度,旅客提出车厢温度低后,乘务员立即打开了电暖气,并由列车长向旅客作了解释和道歉……”《答复》中还称“我们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投诉再次发生。”
对于这样的答复,刘天晓和哈尔滨市消协均表示难以接受。
哈尔滨市消协认为:铁路部门“换车体没有告知,侵犯了消费知情权”、“单方面变更服务档次和内容,铁路有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依法索赔”、“换混编车体不符合新空调列车标准,铁路行规不得凌驾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上”。刘天晓的委托律师、哈市消费者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赛鸿认为,铁路部门的《答复》没有回答关键问题“是否更换了车体”,铁路部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欺诈。
7月5日12时,记者拨通了哈尔滨铁路局“段长热线电话”核实此事,接电话的路风办刘主任承认确有此事,并称目前此事“现由铁路局负责,所有解释权都在局里。”
本报哈尔滨7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