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刘菊花) 国家质检总局7月3日公布了农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山东等5个省45家企业生产的65种产品,合格6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3%。
本次主要抽查了大中型农药生产企业,其中大型企业抽查了11家企业的17种产品,全部合格;中型企业抽查了27家企业的38种产品,合格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1%。抽查
结果表明,大中型农药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整体质量较好。
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效成分含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有效成分含量是农药最主要的质量指标。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有效成分含量低,农民购买使用后,必然会影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甚至会产生严重药害,对增产增收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水分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水分含量超过标准的要求。农药中的水分含量过高,容易造成农药稳定性降低、药效下降。
三是酸度、PH、外观不合格。农药酸度应小于其明示标准的要求,PH应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而在外观上,要求农药产品必须均相、稳定。此次抽查中,各有1种产品的酸度、PH、外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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