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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吞储户损失2万多 要求赔偿一审被驳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1:0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安康讯 (通讯员 陈扬杰 记者 张晓强) 提款时银行卡被柜员机“吞掉”,其卡内2万余元被人盗取消费,储户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昨被法院驳回。

  今年3月19日晚6时许,邹某在中行安康分行一柜员机取款时,银行卡被“吞”掉,在旁边一陌生男子提示下,邹某再次输入密码,但无果,后邹某拨打了银行服务电话,被告知因当天是周六,须等到下周一才能取卡。但此后邹某赶到银行取卡时,银行卡却没了踪影,

后得知,卡内23000多元存款被取走或在商场消费。在与银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邹某于2005年4月6日向汉滨区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赔偿其被盗取的存款23710元及利息、误工损失500元和代理费1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密码泄露是由于邹某警惕性不高造成的,这也直接导致银行卡现金被盗取,故其本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中国银行安康分行在接到原告邹某的电话报告后,虽未能及时处理,但不能必然导致原告邹某存款被盗取的后果,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驳回邹某的诉讼请求。

  接到法院判决后,邹某表示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有些“想不通”,准备聘请律师,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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