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北京通报3起食物中毒事件 提醒市民注意预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21: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刘浦泉) 近期,北京市连续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北京市政府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23日通报了其中3起食物中毒事件,并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注意预防食物中毒。

  据通报,5月10日,西城区黄城根小学89名学生在学校食用了由北京鱼米之乡餐饮有限公司快餐分公司配送的营养餐后出现了腹痛、腹泻等症状,经食品卫生专家综合评定为一
起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部门已决定对北京鱼米之乡餐饮有限公司快餐分公司依法罚款20400元。

  6月5日,平谷区和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日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共36名职工食用北京明东源街餐饮配送中心的送餐后出现腹泻症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认为致病物质不明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根据有关规定,卫生监督部门决定吊销北京明东源街餐饮配送中心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1000元,工商管理部门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6月13日,通州区北京汉将木业制作有限公司14名职工在公司食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症状,疑似食用扁豆中毒。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食堂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且食品卫生制度不健全。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做出对该公司罚款15000元的处理并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其非法经营食堂。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和市卫生局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是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季节,每年都有多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且以扁豆、亚硝酸盐和细菌性中毒为主。在加工、食用食物时应注意三点:一是扁豆一定要煮熟、焖透,不要食用未加工熟的扁豆;二是在烹调食物过程中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三是不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有关部门还要求餐饮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以及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卫生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同时,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疏于管理和造成食物中毒的企业、食堂所属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