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六月十六日电 (记者 吴庆才) 一项利国利民的造林运动很可能是一个“温柔陷阱”。这场打着国务院“九号令”旗帜的运动,涉嫌欺诈、传销、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诸多罪名。北京市工商局、林业局和消费者协会今天就此联手向市民发出警示。
二00三年,被业内称为“九号令”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有这样一段话:“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社会各主体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
发展林业。”正是这句话催生了一个新兴产业——合作造林。
合作造林的基本方式是:公司通过租赁、承包或其它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投资者再将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公司向投资者宣传种植速生丰产林能快速致富并有高投资回报。
合作造林涉嫌欺诈、传销等黑幕虽已经媒体曝光,但这个行业依然“顽强”地活着,至今,北京仍有二十多家造林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从事“造林”业务。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无奈地说,“因其符合‘国务院’精神,并且游离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我们无法定义其为违法。”
为此,官方今天就此发出了十点警示,其中包括投资回报的问题。如,有造林公司宣称,只要交纳几万块钱,买下一片林子,三到五年之后,就可以得到超过原来投入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回报。实际上,林业的投资回报受林木生产周期长,以及气候和森林火灾、病虫害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很大,短期内实现高回报几乎不可能,况且造林公司能否得到林权证和采伐证也是个问题。
此外,这个行业还出现了传销和非法传销的苗头,目前已发现有从事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参与合作造林活动,并担任造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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