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可分期付款 如何计价成关注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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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1:54 北京青年报 | ||||||||
部分购房人认为合同的可操作性有待商榷,因为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不会预售车位 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网上征求意见 如何计价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本报讯 现房与地下停车位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网上留言箱中停车位如何计价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预售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征求意见稿中对车位的建设依据、销售依据、基本情况、计价方式、付款约定、逾期付款责任、交付条件、登记手续办理、前期物业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其中要求车位交付时的条件有: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车位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等。针对网上留言比较集中的停车位计价问题,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介绍,此合同将与商品房预售合同配套使用,对地下停车位的建设依据、销售依据、基本情况、计价方式、付款约定、逾期付款责任、交付条件、登记手续办理、前期物业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在计价方式上提供了按个和按车位面积两种计算标准,付款也有一次性付款、分期、贷款,消费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我们在征集意见稿中尽可能提供多种选择,让市民提提意见究竟哪种方式更合适。”另外,由于地面上的停车位涉及政策性问题很多,需要更多部门参与协调,所以目前暂时不针对地上停车位制定买卖合同。 针对目前楼市中纠纷不断的停车位销售问题,昨天记者采访了部分购房人。购房人徐先生说:“以前地下停车位的买卖都是由开发商自行制定的单方合同,由行政部门对地下停车位制定示范文本还是第一次,这是好事。但是,这个合同在实际情况中的操作性有待商榷。目前,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不会预售车位,车位都是在入住之后才开始销售或出租,这个合同所写的很多东西对购房人没有实际意义,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的时候多考虑它的实际可操作性。”(余美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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