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在京外地驾照限期重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08:56 新京报

  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专项考核,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者将被禁行  

  本报讯(记者王姝)下月底前,所有持有外省市驾照的驾驶员,只要驾驶北京市注册登记的营运机动车,就要到交管部门领取驾驶人信息卡,还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专项考核。这是记者昨日自市交管局获得的消息。

  市交管局表示,此举是根据新交法采取的管理措施。目的在于提高外地驾驶员安全意识等整体驾驶水平。

  6月30日之前,持外省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如需驾驶北京市注册登记的营运机动车,就需由交管部门对其驾驶资格重新“审核”,领取驾驶人信息卡,由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接受专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交管部门将在此基础上建立驾驶人档案。

  此外,北京市专业运输单位驾驶员,也需在6月30日之前,到指定交管部门统一备案登记。

  今后,专业运输单位录用的驾驶员,应在确立录用关系后30日内,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县的交通支、大队登记备案。

  市交管局表示,凡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禁行。自8月1日起,持有外省市驾照的驾驶人,如果在驾驶北京市注册登记的营运机动车时未携带驾驶人信息卡,将被处以最高上限200元罚款。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驾照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