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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年前须全部更换节水器具 用水超量加价5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09:18 南方日报

  穗生活用水量居大城市前列,年前须全部更换节水器具,用水超量加价5倍

  本报讯 (记者 杜舜 实习生 郑小梅 通讯员 卢绍琨 江鹰) 昨日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第一天。广州市城市节水办公室在昨日举行的节水宣传周启动仪式上通报,广州市生活用水量已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正面临季节性和水质性缺水问题。据了解,广州市今年将加强对用水大户的节水管理,年底前全市各单位必须全部更换节水型器具。

  据统计,2004年广州市城区售水总量为11.4亿立方米,常住居民日用水量为0.322立方米,居全国大城市前列。其中,居民用水和单位用水占城市总用水量的一半。

  根据《广州市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广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对月均用水超过1000立方米的用水户的节水管理,实施计划用水和超额用水加价收费政策。每年下达两次用水指标,每两个月一次进行考核,用水超计划的,最高可按标准水价加价5倍收费。

  节水部门还将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中,均不得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各单位现有房屋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更换为节水型器具。目前,广州市节水办已上网(www.gzszyl.gov.cn)公布了第一批节水认证产品目录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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