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放宽廉租房申请标准线 月收入590元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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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 18:49 北京日报 | ||||||||
市建委放宽290元/月底线 拟在两三个月内实施 原来只有月收入290元的低保户才能申请的廉租房,今后将有更多的北京人可望享受到这一政策。北京正计划将申请廉租房的月收入线标准放宽到590元。新标准预计在2至3个月内实施,申请程序与原来一样。
根据《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最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廉租房,而城八区里符合这些条件的家庭还不到住户总数的2%。此外,按照目前290元/月的最低收入标准界定,廉租房目前只适用于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如军烈属、残疾人住户等需保障的特殊家庭。 为此,市建委计划适当放宽廉租房收入线标准,拟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590元的家庭”纳入廉租范围。如此一来,很多虽然月收入高于290元,但仍无经济能力解决住房困难的危旧房区低收入家庭,也可享受到廉租房的政策。 市建委住房发展与保障处副处长于雷表示,该计划已上报市政府领导审批,预计两三个月内就可以开始实施。新的标准实施后,廉租房的申请程序将与原来一样。 目前申请人条件 1.持《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等证明的优抚对象; 2.原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3.配租人口必须两人(含)以上,且主申请人必须兼具城八区非农业户口的常住居民、优抚对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个条件。 申请手续 申请家庭持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确认后发放《登记表》 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 街道办事处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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