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最大9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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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7日 09:09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将于下月实施的《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这是继今年1月1日实施《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后,浙江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采取的又一措施。 近年来,浙江一些地方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时,存在户型面积偏大、结构不尽合理等现象,动辄120平方米以上,让不少中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
该《办法》具体限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一般为8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两种套型,高层、小高层建筑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但每种套型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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